
格隆汇10月20日丨新特能源(01799.HK)公告,于2026年10月20日,新疆新能源、工银金融及风盛发电订立了股权转让合同元股证券金融官网,据此,工银金融同意将其所持风盛发电39.05%的股权(对应风盛发电人民币469,651,993元的注册资本,即目标股权)以转让价人民币5亿元转让予新疆新能源,而新疆新能源同意受让目标股权。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后,新疆新能源将持有风盛发电100%的股权,风盛发电仍为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。
风盛发电为于2015年1月21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,且于本公告日期,风盛发电由新疆新能源及工银金融分别拥有约60.95%及39.05%的权益。风盛发电的主要业务为风能资源开发及运营业务。于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后,风盛发电将由新疆新能源持有其100%的权益,为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。
配资杠杆申请元股证券:ygzq.hk为落实集团盘活存量资产、提质增效的整体战略布局,整合管理权限,提高资产管控效能,本次新疆新能源受让目标股权,有利于优化风盛发电股权结构,提升经营决策效率,挖掘项目经营潜力,进一步提升集团存量资产经营回报,增强资产价值创造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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